SIEF源于欧盟REACH法规下官方的物质信息交换平台(Substance Information Exchange Forum), 其目的是帮助同一物质潜在注册人交流和共享数据。
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 (2020) 规定新化学物质在生产或进口前必须完成登记。 第十二条规定,国家鼓励申请人共享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数据。同时第十七条规定,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,可以共同提交申请材料,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联合登记。
随着新化执法监管力度加大,国内外很多企业有意应对新化学物质法规,但无力独自承担高达数百万元的测试费用。通过杭州瑞旭集团研发的China SIEF平台进行联合提交和数据共享可有显著降低合规成本。
举个例子,假设一个高吨位新化学物质登记需要花费300万元, 如果三家企业联合提交或共享数据,费用分摊下来每家企业只需要花费100万元即可完成登记。